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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(第1页)

是和离书!上面的每一字他都看的懂,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了。他想当下就撕掉这封和离书,可封信是月颜留给他最后东西了。他恨自己,如果他能早一点看到这封信。月颜就不会离开自己了。原来早在那时就。。。。。。可现在一切都晚了。我飘在空中看着他时而大笑,时而大哭的癫狂样,心里竟没一丝难过。我的痛苦,他终于体会到了。早知如此何必当初。之后的每天我都在空中看着离莫。以前我天天盼着他回来,可现在天天跟在他的身边,却只觉得了无生趣。随着时间推移,他也慢慢恢复正常。白天处理公事,晚上便叫来我以前的贴身丫头。一开始我以为他只是为了自己解闷的。没想到他竟天天让丫鬟给他讲,我的以前的生活。从我习惯,到细节,再到我细枝末节的小心思,但凡是她知道的,她几乎无保留全部告诉了离莫。自此之后,他开始按照我的习惯生活。我每天起得早,他也没偷懒,天还没亮就起来了。我胃不好,所以早上会在我的鲜奶里面加一点米粥,我记得离莫很讨厌米稀的味道,可他偏偏每天都跟着我这样吃。到了下午,我会去山野间抓一些他爱吃的野兔。只盼着他能看在可口饭菜的面子,能回家吃饭。可我等来等去,等到天亮他也没有出现。而现在的离莫跟我一样,做了一大桌我吃的菜,一筷子没动不说,还一只坐在饭桌前。眼看着白天变成黑夜,又看着黑夜变成白天。窗外的日光打在他脸上。他突然笑了,走到我的床边。我的洞府已经被他按照之前的样子复原。他躺在床上抱着被子,嗅不到一点我的味道。「原来,从白天等到黑夜的滋味是这样的。」看着自己身穿华服,不禁想到当年连一件破衣服都没有的穿。那时他因为血统不正被家族赶出来。没有修为没有法力。自己经常被低等的生灵欺负。平时更是有一顿没一顿的。有一天饿急了,看到地上被绑了几只老鼠,毫不犹豫的几口吞了。老鼠可是狐狸最喜欢的食物。不仅鲜嫩多汁,更是肥肉相见,没有哪只狐狸能抵抗的了老鼠的诱惑。老鼠脚上绑着绳子,一看就是有人捕捉的。于是第二天,他又在守着老地方候着。没想到抓来老鼠的,是和他一样的九尾狐族,他一眼就认出了她。她是狐族最受宠爱的小公主。离莫心里顿时升起邪念。只要他绑了小公主回去,不怕他们不认自己的血统。趁着月颜抓老鼠,他冲了上去,用尖长的爪子掐住她的脖子。爪子在她脖子上留下几条血痕,可没想到,月颜并没有生气,反而拿出一包衣服。「既然修出人形,就要按照人类的规矩办,衣服是肯定要穿的,你快试试,不合适的话,我再给你弄新的!」那是他第一次有衣服可穿。也是第一次为一个人心动。我当然清楚的记得这件事。他抵住我脖子的时候,我哪里是天不怕地不怕,只是我这一回头,眼睛怕是要长针眼。不过从那以后离莫就对我超乎寻常的好。我会心动是必然的。思绪被拉出,我隐隐看见离莫头顶冒出一缕黑烟。这是临死前的征兆啊!可明明我已经替他挡过一劫了?一个眨眼,一道天雷从天而降。。。。。。我这才看清,那把用狐尾化成的引天雷咒,此刻就刺在他的心脏。他用自己的九尾引来了天劫。世人都说他渡劫失败。还有人说他去找他的妻子。世间流传千千万万个故事,对我而言都已经不重要了。我的期限已到,做鬼的日子也该有个终究。从此以后将会是全新的人生,一切的一切都将重新开始,只愿下一辈做鬼做人,都与离莫不复相见。(1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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